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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生育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1321.24=3726×(16%+8%)+3726×(6.9%+2%)+3726×(0.6%+0.4%)+3726×(0.8%+0%)+3726×(0.16%+0%)+372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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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单位应该为每一位员工办理社保工伤保险参保,但是,有时候也有意外,新入职员工还没来得及办理社保工伤保险参保,就发生了工伤,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未参保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根据规定,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马上办理参保,完成缴费,等缴费到账后,员工工伤治疗期间新发生的费用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福利。
在这里,要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哪些?
1、什么是“新发生的费用”?
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后新发生的费用。
2、“新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哪些?
(一)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未参保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工伤保险是社保五险之一,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每一位员工办理社保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为新员工办理社保工伤保险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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