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属地化代理跟进
全面服务
200+
城市开通社保服务
全面覆盖
20K+
累计服务客户数
良好体验
10W+
客户选择瑞方人力
最终选择
人力资源服务信赖品牌
2018中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值得信赖品牌奖
开启SaaS+人力资源创新生态模式
利润虚高,税负成本攀升
纳税意识不强,个税问题难解
不懂最新优惠政策,公司白白多交税
管理层不懂财税,业务过程浪费税
营改增后税负成本更高,赚钱越来越难
用工模式存在问题,无法合理的节约成本
工资的计算发放无法合理的避税
下游要求越来越多,上游进项发票不足
企业成本降低
员工财富增值
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专家型顾问团队和法务团队,可提供专业知识和高品质的服务咨询
服务网络遍全国,能提供品质如一的服务,能更详细的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
瑞方人力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拥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获得企业信用评级标准:AAA级。
资深的法律专业团队敏锐洞察最新政策法规变化,提供新法解读和实操建议,确保所有业务操作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
已有许多大型企业选择我们
南充保洁外包公司|保洁外包公司有哪些?哪家好?为企业提供保洁外包,岗位外包,薪酬优化,社保代理,客服外包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医疗保险跨省转移怎么转移?职工的社保都是给买在公司注册地的,所以有很多人在离职后到别的工作地,就需要把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点。所以今天小瑞就和大家说说医疗保险跨省转移怎么转移。
1、转出地参保缴费凭证:社保关系转接,首先一步是由转出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如柳州转南宁,则由柳州先开凭证。
2、转入地参保缴费并申请转入:符合转入条件的,转入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或转移申请。
3、转出地办理转移手续:转出地社保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手续,打印社保关系转移单和缴费明细,跨省转移还需转移资金。
4、转入地接收并建立个人账户:转入地社保机构接到社保关系转移单据后及时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手续。整个转出转入工作中,参保人员办理了第一个步骤后,其余步骤可由社保机构之间联系完成,但办理期限一般需要2-3个月。其中:医保转入: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且为在职人员。
1、已终止本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
2、在其他统筹地区已参保并同意接收;
3、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出现透支的,本人须按规定补足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1、本人身份证;
2、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4、《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医保转移注意事项:
1、医保转移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单位接收的,个人应该在终止原几班医疗保险关系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医保关系转移,三种医保可自由转移,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转移接续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南充保洁外包公司|保洁外包公司有哪些?哪家好?为企业提供保洁外包,岗位外包,薪酬优化,社保代理,客服外包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对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申请生育保险一定要做足了相关的准备工作,这样才能使得程序顺利进行,只有提前了解相关的知识才能在事情来的时候不那么慌乱,使得自身的利益得到充分肯定。
版权所有 © 2012-2023 瑞方人力蜀ICP备12001518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