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属地化代理跟进
全面服务
200+
城市开通社保服务
全面覆盖
20K+
累计服务客户数
良好体验
10W+
客户选择瑞方人力
最终选择
人力资源服务信赖品牌
2018中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值得信赖品牌奖
开启SaaS+人力资源创新生态模式
深度简化会计学金融外包方向什么意思
利润虚高,税负成本攀升
纳税意识不强,个税问题难解
不懂最新优惠政策,公司白白多交税
管理层不懂财税,业务过程浪费税
营改增后税负成本更高,赚钱越来越难
用工模式存在问题,无法合理的节约成本
工资的计算发放无法合理的避税
下游要求越来越多,上游进项发票不足
企业成本降低
员工财富增值
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专家型顾问团队和法务团队,可提供专业知识和高品质的服务咨询
服务网络遍全国,能提供品质如一的服务,能更详细的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
瑞方人力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拥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获得企业信用评级标准:AAA级。
资深的法律专业团队敏锐洞察最新政策法规变化,提供新法解读和实操建议,确保所有业务操作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
已有许多大型企业选择我们
内江会计外包公司|会计外包公司有哪些?哪家好?为企业提供税务筹划,岗位外包,劳务外包,税务优化,社保代理,劳务派遣,薪资发放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转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列入预算报告,接受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监督。
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获得通过。这意味着,1.5万亿元社保基金的资产管理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对全国社保基金的筹资、管理以及使用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基金的运行,从而保障基金的安全。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可以进入股市,当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社保基金实现增值,保证人民的利益。
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社保基金的具体运作: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
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
内江会计外包公司|会计外包公司有哪些?哪家好?为企业提供税务筹划,岗位外包,劳务外包,税务优化,社保代理,劳务派遣,薪资发放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世界各国的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制度各不相同,按照筹资机制和待遇水平,其养老金制度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
1、以德国、美国、日本为代表的“传统型”。这一类型坚持“选择性”的保障原则,即对不同的社会成员适用不同的保障标准,保障费用由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负担,待遇保障的给付标准同劳动者的收入和交纳社会保险税(费)相挂钩,强调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2、“福利型”,主要实行于英国、瑞典等西欧国家。这一类型制度坚持“普遍性”的保障原则。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保障的范围包括“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需要,保障待遇水平较高,国家负担过重。
3、“国家型”,前苏联以及东欧等国家都曾实行这类制度。它坚持“国家统包”的保障原则,保障费用由国家和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必缴纳保障费用,保障的范围包括了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这种制度的弊病主要是国家和企业负担过重。
4、“储蓄型”,主要被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采纳。这类保障制度实行“个人帐户积累”的原则,保障费用由劳资双方按比例交纳,以职工个人名义存入个人帐户,在职工退休时,将该费用连本带息以一定形式发给职工个人。这种制度有利于树立职工自我保障的意识,具有较强的激励机制,但同时也存在着难以兼顾社会公平的缺陷。
(一)覆盖面不全,未来隐患巨
首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工业化的发展潜力巨大。
农村城镇化,农民进城务工化,己由必然趋势发展为客观现实。而现有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数两个不同的系统,各自实施的办法互不衔接,结果造成了农民工游离于社会养老保险之外的局面。这些农民工一是数量惊人,具估算每年约有一亿农民进城务工。二是这些农民工己成为准城镇居民,未来很难再依靠土地实现养老,这样庞大的社会群体的养老需求没有纳入供给计划,势必造成将来养老金供需严重失衡,最终成为国家的养老负担。
(二)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够强
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能够按照价格信号从一个部门和地区向另一个部门和地区转移。我国已经进行国有企业的重组, 这种流动显得尤其重要。
员工在流动时应能携带他们积累的养老金福利。如果流动意味着失去自己的养老金福利,他们将不愿这样做。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科技、管理等各类人才,占全国总数七成以上,由于没有“个人帐户”,阻碍了他们向企业的流动。而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
(三)资本积累严重不足
成功的养老金制度应有助于资本的积累,进而推动经济发展。但我国现行的养老金制度却不然,体现为基金积累严重不足。中国有巨大的基础建设和长期投资项目的需求,由于缺乏长期储蓄手段,大部分家庭储蓄只是中短期的,不能为长期贷款提供稳定的基础。
养老金调整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3] 《决定》明确,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养老金可继承
人社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回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之后钱会‘充公’”,李忠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李忠指出,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李忠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就是说,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版权所有 © 2012-2023 瑞方人力蜀ICP备12001518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