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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算连续吗?影响缴费年限吗?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而导致了社保缴费的中断,这个时候大家可以补缴断缴月份的社保。那么,社保补缴算连续吗?影响缴费年限吗?
参保人员从参加社会保险之日算起,就建立了个人缴费记录,那么中间有欠费的属期,补缴之后,个人缴费流水没有间断,个人缴费年限自然就连续计算了。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不需要,社保是算累计的。在累计满15年。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医疗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养老保险:社保累计缴满15年,在退休以后就可以领取养老金,所以不影响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社保医疗保险不能断缴超过3个月,否则缴费年限清零重新计算。所以,社保医疗保险断缴补缴只要不超过3个月就不影响缴费年限。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规定要连续缴满1年才能进行生育保险,根据规定,补缴的生育保险是不能进行生育保险的,所以,社保补缴会影响生育保险缴费年限。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没有缴费年限一说,只要单位按时给在职员工缴纳了社保,因工受伤都可以进行工伤报销。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不可以补缴,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只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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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在履行基本养老保险义务之后根据自身情况自愿为职工缴纳的附加的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的补充,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可共同缴费,也可单位缴费,缴纳部分归职工所有。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
2、出国、出境定居并办理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的;
3、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死亡的。
1、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
2、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3、出国定居提前领取;
4、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的提前领取。
【温馨提示】这是由于其补充养老保险本身具有的社会保险性质决定的,所以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辞职,除了上述情况一般不能领回保险金。所以,员工离开单位后其个人帐户仍由经办机构管理。
1、采用个人账户积累模式。
2、一般情况下,只有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3、缴费来源主要是企业的自有基金、奖励与福利基金,基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积累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不能进行市场化投资。
5、企业自愿建立,国家不强制。
以上就是关于“补充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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