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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蓉户籍真的不能领成都的失业金吗?城镇职工社保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在非因自身原因失业的情况下,都可以申领失业金。近期,成都劳务派遣公司小编看到有人咨询:非蓉户籍真的不能领成都的失业金吗?这个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失业保险失业金相关政策知识。
首先,非蓉户籍真的不能领成都的失业金吗?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失业保险金申领不受户籍限制。劳动者只要在成都市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并且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在成都市,满足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条件,都可以申请。
成都失业金申请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若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可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也可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线下申请。
失业保险金可以一直领吗?
成都劳务派遣公司小编提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具体享受期限是这样的哦: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享受期限3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享受期限6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享受期限12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享受期限15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享受期限18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享受期限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只能领一次吗?
不是的!劳动者参加了失业保险,符合领取条件的,可申领失业待遇;再次失业的,满足申领条件,可再次申领失业金。只要符合申领条件,均可享受,不存在次数限制。
找到工作后,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就作废了吗?
不会作废的!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前提条件是:需满足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哦)
成都劳务派遣公司小编温馨提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有重新就业等相关情况,应及时办理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哦,若存在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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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说明。医疗保险政策大致是一样的,但是,对于很多地区来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为,根据各地经济政策发展的情况不同,必须调整社保医保政策。下面,我们来看看北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说明呢!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 1800 元的部分,报销70 %,个人负担30%。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90% ,个人负担10%。
退休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 元的部分:
a.不满 70 周岁的退休人员,报销85 % ,个人负担15%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90 % ,个人负担10%。
b.7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报销90% ,个人负担10%。 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 2 万元。
2.住院医疗费用
先由统筹基金支付,年度累计达到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后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
其中,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超过 90 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期,超过90天,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结算后视为第二次住院。每个结算期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之后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住院起付标准为年度内第一次住院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 6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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