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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薪酬体系设计公司|薪酬体系设计公司有哪些?哪家好?为企业提供薪酬体系设计,税务优化,薪酬服务,社保代缴,劳务派遣,岗位外包等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劳务派遣工能转正吗?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目前也有很多企业再运用这种用工模式,但是对于这种用工模式又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小瑞下面就来和大家讲讲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方面的问题。
对于劳务派遣工来说,劳务派遣公司和派遣工本人的利益是没有冲突,只是签合同是和劳务公司签的。也就说不属企业编制内的。劳务派遣的职位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是由派遣劳工向要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但转正名额不管有没有限制,只要表现好、也是有机会的,总之要靠自己去努力。
劳务派遣工是指由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之派遣到相关的用人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讲是输出人员,对于时间用人单位来讲是输入人员。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进行代扣代缴和缴纳。输入单位支付劳务报酬。而报酬的多少是由双方公司协商的。派遣工与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也是不一样的,在输出期间,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1、主体不同;劳务派遣的主体就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
2、关系不同;劳务派遣工是合同关系;
3、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工适用合同法,职工适用劳动法;
4、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前者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后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5、出现纠纷后解决渠道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也就是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职工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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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和社保可以分开交吗?社保包含了五个险种,但是公积金不是社保中的险种,大家有些还不知道。那么公积金合社保可以分开交吗?
1、用人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增减变化等情况,在每月规定日期前,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在完成自行申报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申报的数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所谓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经济危机等用人单位不能避免和控制的造成用人单位无法按时足额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客观因素。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缓缴、减免。
2、职工缴费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代扣代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 单位不得拒绝代扣代缴,也不得转由职工自行缴纳。同样,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职工的法定义务,职工不得拒绝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越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量力而行,同样需具备连续性、长期性。
公积金和社保可以分开交吗?
当然了,各地的五险一金政策规定是不一样的,以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为例,公积金和社保是不可以分开交的,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项目。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它覆盖符合缴存条件的用人单位内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单位性质如何,无论其家庭收入怎样,无论其是否已有住房,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缴存部分,这部分属于职工工资;二是单位每月为职工个人缴存部分,这部分实质上是单位以住房公积 金的形式给每名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这两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主要基于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即工资性。住房公积金不属于职工福 利,这个概念不能模糊。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 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单位应当按时、 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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