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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应该如何领取

栏目:失业保险  作者:瑞方人力  时间:2020-08-13

  社保当中包含的一项国家给予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失业保险。现在大部分人都不太了解失业保险,因为基本都没有去管过。有的人满足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自己也不知道。那么失业保险究竟怎么领取?是不是只要失业了就可以领取了呢?

失业保险金应该如何领取 第1张

  领取失业保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   所在的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也就是缴纳社保满一年)。
  2.   不是本人自愿中断就业的;
  3.   按照程序办理了失业登记;
  4.   有求职要求,并且愿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一般有下面这些情况:

  1.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
  2.   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
  3.   因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   因为用人单位暴力胁迫或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或不按照规定支付延长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   法律另有的其他规定

  失业保险如何申领?

  本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流程: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机构代码复印件,《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由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提供),职工档案,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减员受理凭证或者提供养老保险手册(需盖过登记章的)送职工户籍所在区的就业服务机构。

  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60日之内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之后,应该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且按月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的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的10—11日失业人员可凭借失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障管理或者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

  如失业人员连续两个月没有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的确认和就业指导的,将被视为已经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将保留

  外地城镇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应该及时的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且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7日内将文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等资料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机构收到资料后的7日内核定好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60日内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基金办理转移手续。

  失业人员在办好手续后,将由经办机构将其应该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和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然后失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

  1.   重新就业成功;
  2.   应征去服兵役
  3.   移居境外;
  4.   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   被判刑、收监或被劳动教养
  6.   累计三次无理由拒不接受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的;
  7.   考入全日制学校学习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看到这是不是对于失业保险有所了解了呢?其实对于失业当中的人员失业保险也是一个不错的保障哦,不要因为不知道这些而错过了该有的福利哟!

标签: 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