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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目录将迎来调整!

栏目:医疗保险  作者:瑞方人力  时间:2021-08-11

  医保药品目录将迎来调整!医保药品目录规定了医疗保险科报销的药品范围,不在药品目录的不能使用医疗保险结算报销。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医保药品目录最新消息。

医保药品目录将迎来调整!

  早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这代表医保药品将迎来调整在介绍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好消息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通告,2020年谈判新增进入医保药品目录的92个药品已在全国8.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5.2万家。这意味着,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这些药品,可以享受与在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了!

  之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据医保局介绍,本次目录调整工作将于今年底前完成,力争明年1月开始落地执行,让广大参保患者早日获益。

医保药品目录将迎来调整! 第1张

  与往年相比今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有哪些新变化呢?一起来看看!

  一是评审范围更加科学精准

  明确了目录外药品的4个申报条件,进一步突出了重点;明确了目录内和目录外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申报条件,完善了规则;明确了拟调出目录药品的重点范围。包含2021年6月30日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通用名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及独家药品。

  二是评审指标更加完善

  评审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建立完善药品评审指标体系,着力引导药品评审“从主观到客观”,用数据说话,努力使评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同时,结合评审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了评审程序。

  进一步扩大调出目录的药品范围,由“在国家药品采购平台没有采购记录的药品”改为“在国家药品采购平台销量较小的药品”

  三是明确了申报药品的范围

  秉承“评什么,报什么”原则,以评审需求为导向确定申报内容和范围,强化评审的循证依据。同时,依据《工作方案》,按照“谁申报,谁负责”原则,夯实责任,提高数据质量。申报结束后,拟将可公开的申报资料纳入公示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进一步提高各方参与度

  在方案制定阶段,通过企业接待日、集中座谈等方式,主动听取相关企业、学协会对目录调整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评审阶段,拟进一步增加与相关企业沟通交流的环节,更加充分地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及时解疑答惑,提高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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