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一裁很重要 处理效能需提高
本报讯 近日, 人社部调解仲裁司的同志和河南省宝丰县法院的全国人大代表朱正栩在河南省郑州市、南阳市、 宝丰县开展调研, 并积极答复朱正栩提出的 《关于取消劳动争议纠纷处理中仲裁前置制度的建议》。
朱正栩代表在今年的两会上提出建议, 表示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周期过长, 可以取消仲裁前置制度。而通过深入调研和座谈, 朱正栩了解了调解仲裁在化解劳动争议中发挥的作用, 对当前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以及人社部今后的工作打算也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
双方达成了共识。 一是调解仲裁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起到了前段性、基础性的重要作用。通过这次调研,朱正栩及与参与调研的同志对调解仲裁在化解劳动争议中所做的工作、起到的作用有了进一步认识, 对“一调一裁两审制” 是现阶段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选择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二是需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不断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 人社部门要不断加强调解劳动争议仲裁的基础建设,在机构建设、场所建设、 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夯实基础;要着力优化仲裁程序,提高仲裁效率, 进一步发挥一裁终局等规定的作用,把更多的争议化解在仲裁阶段;要进一步加强裁审衔接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和办案研讨,节约仲裁和诉讼资源, 提高仲裁公信力。 通过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在化解纠纷中的作用。
座谈中,人社部调解仲裁司同志认真研究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朱正栩仔细倾听并认真记录,对人社部门工作中与法院共性的困难和问题深表理解,并从自身在法院的工作经验出发,为实际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据了解,人社部调解仲裁司将继续抓好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各项工作,重点是仲裁院建设、调解组织专业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同时, 继续开展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研究工作,为下一步改革创新、提升仲裁效率做好储备性研究。
得到了人社部调解仲裁司的积极答复, 朱正栩很满意。 她说:“没有想到人社部如此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 这是第一次有相关部门针对我的人大建议开展联合调研, 效果很好。”(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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