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劳务派遣的流程
2017-09-28 | 瑞方人力
延续劳务派遣的流程
一、延续条件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
2、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二、延续申请材料清单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两份)
4. 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书(原件两份)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有效期届满前3年的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原件两份)、前3年提交年度报告的回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分支机构异地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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