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前及时参加社保待遇领取资格核查
2012-12-22 | 瑞方人力
市社保局昨日发出通知,参加2012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核查认证的人员,应于3月20日前,由本人持“一证两卡”(身份证、社保卡、联系卡),到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的核查点进行资格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查的人员,其社保待遇从即日起停发。参加补验证人员,从4月10日起由本人持“一证两卡”进行补验证。
其养老金于补验证的次月起补发和恢复发放,医疗卡于24小时后开通使用。此外,市社保局业务大厅不能办理此项业务。
其养老金于补验证的次月起补发和恢复发放,医疗卡于24小时后开通使用。此外,市社保局业务大厅不能办理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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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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