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天津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约5%
2016-03-15 | 瑞方人力
3月14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发布《通知》,根据天津市2016年20项民心工程中“做好生活困难群体帮扶工作”的内容,从4月1日开始,提高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医疗保险待遇。
《通知》规定:凡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户籍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按照低档缴费标准全额补助,调整为按照中档缴费标准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将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调整后为:一级医院医保承担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其他待遇水平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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