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缴纳最新消息:灵活人员可自行缴纳社保
广州社保缴纳最新消息:灵活人员可自行缴纳社保
对于部分自由职业者或裸辞员工而言,在五年内连续缴纳公积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今后,四类人员或可个人建立账户缴纳公积金。
目前,很多城市都对外地户籍的购房者提出了社保门槛,对于“广漂”而言,要想在广州买房,需要连续五年以上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记录方可取得购房资格,而连续缴纳公积金也会为日后贷款助一臂之力。然而,对于部分自由职业者或裸辞员工而言,在这么长的期限内连续缴纳公积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今后,四类人员或可个人建立账户缴纳公积金。
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获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对外征求意见,公众可在5月29日前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箱提交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持有本市就业证的港澳台同胞等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895元/月),缴存比例不低于10%。
缴存金额:每月最低缴存189.5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可以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列人员(简称个人自愿缴存者),包括四类人员:(一)灵活就业人员;(二)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三)持有本市就业证的港澳台同胞;(四)在本市就业的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个人自愿缴存者应当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开户登记时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东省规定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低于10%。目前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也就是说,个人自愿缴存者每月最低缴存金额为189.5元。
提取范围:可用于购房还贷停缴半年可取
个人自愿缴存者符合四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使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以按月还贷方式办理,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至结清。使用广州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住住房的,参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执行。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以个人自愿缴存者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自愿缴存的公积金提取范围要比在职职工的要窄。根据现行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离休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等10种情形下,都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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