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强调社保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保待遇标准不会降低
多地强调社保费率降低后 参保人员社保待遇标准不会降低 据报道,社保降费正在逐渐落地。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上海、山西、江西、广西等十多个省份出台了本地的社保降费方案。对于下调社保费率,民众担心的问题之一是未来社保待遇是否会随之降低。对此,多地强调,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会降低。
“社保降费”是去年和今年以来最受舆论关注的重大公共事件之一。有人曾担心社保降费后职工待遇也会下降,对此我们也要理解,因为部分地方的养老基金、医保基金已经收不抵支。但人社部和多地政府均公开强调,职工待遇标准不会降低。这种承诺显然给广大参保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
再说,下调费率的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在社保总费率中占比较小,而且都有累积结余,不会影响职工相关权益。社保总费率中占比最大的是养老保险,费率从20%以上降至20%,或从20%降至19%,降幅不大自然不影响职工养老待遇。部分地方下调医保费率的降幅在0.5或1个百分点,也不会影响职工医保待遇。
总而言之,担心职工待遇下降是多余的。但公众的另一种担心也不容忽视,即社保降费后职工待遇能不能正常调整或上涨呢?比如,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报销范围能否正常调整?退休职工养老金正常上调会不会受影响?
以养老保险为例,到目前已经实现“十二连涨”,让企业退休职工过上了较为体面的生活,但此前“十一连涨”每次涨幅在10%左右,而今年是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涨幅下降幅度如此之大,原因之一就是养老基金承受能力很有限。
据悉,养老金待遇调整有五大根据:一是经济发展水平;二是财政支付能力;三是物价水平;四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五是社保基金中养老基金本身承受能力。也就是说,“6.5%”与养老基金承受能力有关。而社保降费后养老基金承受能力很可能进一步下降,或许会影响今后养老金正常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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