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灵活就业人员获社会保险补贴
2015-06-16 | 瑞方人力
张家界市上半年共有735名符合领取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获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达426万元,上半年已全部落实到位。
凡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即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享受补贴标准为: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以上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补贴12%,个人缴纳8%;“4050”以下人员,补贴8%,个人缴纳12%。下岗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直接到张家界市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同缴同补”手续即可。
上一篇:
蚌埠市新社保服务中心已完成基础建设
下一篇:
太湖新城西塘社区“全民参保”信息采集记录
热门资讯

瑞方人力斩获2018年中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类值得信赖品牌奖
2018-04-19

瑞方人力荣获“2018中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值得信赖品牌奖”
2018-04-19

入职前工作流程
2017-10-10

劳资纠纷处理流程
2017-10-10

几种合理避税方式
2017-10-10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2017-10-10

官方!海南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平均工资4867元
2017-09-13

28省份明确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部分地区上调_28省份高温津贴标准一览表
2017-09-13

新生儿社保如何办理新生儿办社保有什么用
2017-06-08

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延迟退休规定2017
2017-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