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能否培养“大工匠”?
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既难获得税收优惠或资金支持, 短期内又无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虽然国家鼓励校企合作, 但由于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政策措施, 参与企业难以得到必要的成本补贴, 也没有提高社会声誉的表彰奖励, 导致校企合作出现 “一头热一头冷” ……着力推行 “校企双制、 工学一体” 的技工院校培养模式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能否助力校企实现 “无缝衔接”?□杨琳
“高薪难聘高级工”, 几乎是所有企业的共同难题。 近年来, 以一流设施设备 “换” 学生最新知识、模拟企业工作环境和真实案例教学、 为企业 “订单式” 培养人才的发展模式, 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技工院校效仿。
与之相呼应, “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 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 以及 “校企双制、 工学一体” 的技工院校改革方向, 也是国家层面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探索。 然而, 在实践层面,校企合作 “无缝衔接” 式地培养技能人才,仍存在重重难题。
艰难的技工教育
来自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1年至今, 全国技工院校已连续5年招生下滑。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调查, 高职教育对考生的吸引力严重不足。 陕南三市的初中毕业生愿意上高职的仅有11.5%, 选择上中职技校的占8.6%; 陕南地区只有22%的高中毕业生愿意在高考未上二本线的情况下选择到高职院校就读。
引进师资和职称评定是另一个梗阻。 “技校教师需要很强的动手能力和实践经验, 但一线经验丰富的老师傅可能没有较高的学历和职称, 学校没法引进。” 杭州技师学院院长邵伟军说, “目前学院编制只有290个, 已经基本用完, 老师的引进和晋升都很困难。 按照我们小班化的教学模式, 至少需要400名教师,编制缺口非常大。”
而另一方面, 由于全国大部分技工院校尚未设立正高职称岗位,教师最高只能晋升到高级讲师。 当职业生涯遭遇天花板, 教师们不得不选择去企业或高职院校发展。
没有学生, 政府投入又缺乏保障, 一些技工院校专业实训难以开展, 实训基地建设滞后, 更没有资金去聘请校外专家进行教师培训、交流, 教师队伍人才流失严重, 形成恶性循环。
“有的学校专业设置过热或过偏, 导致学生毕业难找出路。 有的学校开设的课程、 讲授的内容与企业需求严重脱节, 汽修专业几十个学生围着一台十几年前的教学车研究, 毕业后怎么与高速发展的行业水平接轨?”邵伟军质疑道。
“有的学校简单采用 ‘以工代学’ 或 ‘以学代工’, 顶岗实习成为 ‘放羊式’ 实践; 一些学校对学生到企业实习存在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理, 这些都导致 ‘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模式推进艰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吴江表示。
尴尬的 “校热企冷”
在业内人士看来, 企业积极性不高的根本原因在于责任与利益的脱节。
“由于缺乏校企合作的刚性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 地方政府、 技工院校和企业之间的 ‘责、 权、利’ 关系不明确, 技工院校难以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政策和信息资源, 行业和企业也难以真正参与技工院校专业建设、 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校企合作常常浮于浅层。” 云南省昆明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破解校企合作 “校热企冷” 难题, 广东突破了校企之间点对点的直线合作方式, 以 “百校千企” “校园对接产业园” 及 “校企联盟” 等点与面的交叉合作方式,为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革新创造深度合作的空间。
“联盟发展” 是广东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的新尝试。广东蓝海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智能机器人的企业, 它将机器人生产上下游30家企业一起带到学校,组建 “机器人俱乐部”,初期共同投入200余万元开设机器人班。
为激发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 提升校企合作的参与度,广州市花都汽车城产业园还出台了扶持激励政策: 对拥有高级技师并达到一定人数的企业, 给予税收优惠或作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之一。
企业新型学徒制新在哪儿
面对全国范围内高技能人才持续紧缺的现状, 主管部门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持续探索。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企业新型学徒制。
企业新型学徒制, 核心是 “招工即招生、 入企即入校、 企校双师联合培养”。 由企业与技工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 采取企校双师带徒、 工学交替培养、 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 以企业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为培训对象, 主要培养中、 高级技术工人,培养期限为1年-2年。
人社部门也同步明确了激励政策体系。 比如, 企业要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企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可从企业职业教育经费中列支; 政府对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一般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费用的60%确定;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等等。
在实践中, 企业新型学徒制正在全国多地付诸实践。2015年, 东风本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广东省技师学院合作, 充分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和作用, 采取企校合作方式, 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 企业选定100人, 均是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 企业委托技师学院承担学徒的具体培训任务, 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 能够到技师学院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
“企业新型学徒制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固的校企合作模式,完善培训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2015年,该模式已在全国13省(区市)试点,今年将在全国所有省(区市)范围内展开试点。”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技工教育的标尺
“十三五” 规划纲要提出,“推行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的应用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这为技工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标尺。“技工院校应明确面向市场办学的基本宗旨, 深化课程改革, 动态设置、 调整专业, 主动融入企业发展的产业价值链, 确保教学与企业需求不错位。”吴江表示。
“校企双制、 工学一体” 的技工院校培养模式, 是近年来人社部门主推的技工院校改革方向,旨在打破职业教育传统的公共课+专业理论+实习 “三段论” 的学科式教学模式, 力争实现理论与实践、 教学与工作、 学习与岗位对接融通。 早在2009年, 人社部就启动了15个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目前试点院校已扩大到133个, 两万余学生参与其中。 今年, 人社部将继续启动一批新专业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近年来, 为推行 “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 国务院先后下发 《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和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教育部也下发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促进 “校企合作”制度化。 但这些宏观政策在操作层面缺乏执行刚性。 各地制定的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也缺乏责任目标与奖惩机制。
有关专家建议, 应立法保障校企合作,建立完善“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十三五” 期间, 人社部门将全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 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 构筑广覆盖、 高层次、 多形式的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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