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谈论3年工作经验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在很多企业包括瑞方人力的招聘事务中,HR常常要求任职者有2至3年工作经验,千万不要因为司空见惯而小看了这句话。3年经验背后往往对求职者隐藏着多重的要求。那么,当我们谈到3年工作经验,我们实际在谈论什么?
我们在初入行的头三年,处于一个学习和积累的状态。我们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方式及职场世界观都会在这三年内逐渐锻炼,并开始成熟。我们渐渐能够独自处理一些重要工作甚至开始对工作有决策的能力。3年以上时间的历练,对职业的思考已经深入,我们开始思考自己未来的发展。现在我们来看3年工作经验使我们有什么不同:1经验丰富即来即用,2无需花太多时间培养,3能独立处理重要项目。HR的要求,实际对求职者隐藏着上述的期望。
从人力资源的角度讲,员工的发展一般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低能力、高意愿。第二阶段,有些能力但意愿较低。第三阶段,能力较强且有变动的意愿。第四阶段,能力强、意愿高。大多数人未能在工作上获得突破都是因为熬到第三阶段就跳槽,然后重新在一个组织中从第一阶段到第三阶段,以此恶性循环。只有经历过第四阶段的员工,才是一个成熟的人才。
每个人都各不相同的,所以每个人从第一阶段到第四阶段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和成长方式都不同。但一般对工作经验有要求的职位会在招聘中要求一到三年工作经验,中层职位要求三到五年工作经验,高层职位要求八至十年以上工作经验。而不做工作经验要求的,一般为可替代性很强的职位。
瑞方人力认为,若想进入第四阶段,成为人力资源少市场上炙手可热的人才,一定要在思想和技能上同时超越自己。在工作中,对能提升自己水平和技术的工作,一定要不怕辛苦,争着抢着也要做。因为这些宝贵的工作经验,将成为你今后职场打拼的重要资历;对重复性很高的工作,尽量少做或者不做。很多朋友可能要说,“我们平时很多工作都是机械性的,怎么可能放手不去做?”这就需要我们多思考,用工作中的空余时间,用工作外的休息时间,总结研究工作改善的方式,即使重复性很高的工作,也有很多改善的空间。机械的是工作事务,而不是你的能力与思想。只有做到这样,我们才能突破到达第四阶段,成为单位里的核心人才,领导心仪的重点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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