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调整2015企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
2015-06-09 | 瑞方人力
烟台调整2015企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烟台市201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已经确定。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2460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51825元。烟台市201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以此为依据确定。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115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43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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