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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社保网上查询网址:
http://www.hrb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hebrsw/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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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登录时,输入“社保卡号或个人编号” 和“密码” 进行登陆。其中,城镇职工登录帐号为“社保卡号”,城镇居民登录帐号为“社保卡号或个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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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0451-12333
您可以通过0451-12333咨询办理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的流程、限定条件、所需手续等,方便劳动者办理各项劳动保障业务。
2、哈尔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查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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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康街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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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参加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相信很多人不清楚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条款,不了解劳动合同法。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
一、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期限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个人需要留存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1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留存,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劳动者维权难度。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四、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吗?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五、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上文介绍了劳动合同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了解更多社保人力资源政策知识,请关注我们网站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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