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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中断是否累计?

栏目:失业保险  作者:瑞方人力  时间:2018-11-15

  失业保险中断是否累计?在失业期间领失业保险金,可以在没有工作的时间内保障基本的生活。而要领取失业金就必须要满足一些条件,其中缴费时间也是有规定标准的,下面小瑞要给大家讲的就是失业保险中断是否累计?

失业保险中断是否累计? 第1张

失业保险的年限是可以累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个人非自愿失业的,比如:开除;

  (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2、失业保险的缴纳情况,是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也可以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下的失业金情况。

  3、失业金的给付标准各省会有所不同,是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失业保险中断是否累计?的资料,想了解其他社保相关知识的,可以返回瑞方人力首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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