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社保常见问题 作者:瑞方人力 时间:2019-06-06
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相关知识,很多朋友听说五险一金要变为四险一金了,觉得缴纳社保得不到生育保险的福利了,其实不然,今天就给大家讲讲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相关知识。
两种保险合并的实施遵循“保险,保障,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工作思路,主要是通过在业务层面实施兼并来提高管理服务的效率。生育保险将作为社会保险独立保险。 “五保”不会改为“四险”,不会废除生育保险制度和政策制度。
两种保险合并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生育保险缴纳的缴费比例和员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支付新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例如,原雇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为10%,员工的生育保险缴费率为0.5%。合并后,支付比率统一为10.5%,整体利率保持不变,不会增加雇主的缴费负担。
两项保险合并后,保险范围,待遇项目和支付水平未发生变化,员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保持不变。主要包括:产前检查费,生殖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报销费和产妇津贴。
申请保险更方便
两种保险合并后,保险登记,资金收集,治疗支付,医疗管理和信息系统的整合,将节省行政资源,减轻单位和个人事务的负担,让人民少跑差事,实现公共治理创新和社会效益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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