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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栏目:失业保险  作者:瑞方人力  时间:2021-03-22

  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失业保险就是为了给失业者一份保障和一份关心。那么职工在失业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第1张

  职工如果想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二是非个人原因失业。三是有求职意愿。

  满足这三个条件之后,我们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镇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劳保中心申请失业金了。

  失业金并不仅仅是我们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部。

  我们目前领取失业金,还可以享受着失业保险基金,给我们交纳医疗保险的待遇的。2017年人社部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修订稿的时候,失业金又增加了为失业职工交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4、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5、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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