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生育保险 作者:瑞方人力 时间:2018-09-14
生育保险新规,社保政策在不断更新完善,当然其中的生育保险也不例外,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大家也很想知道相应的生育保险新规有没有什么更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参保的单位需填写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参保人员的身份证;
2、医疗费用的有效票据。
3、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生育医疗待遇和计划生育医疗待遇的,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
5、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二孩生育证》;
6、申报男职工的生育保险补偿费时提供:除上述规定的证件及材料以外,还需要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无工作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7、如果参保职工原在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的,需要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8、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至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月个以上;(各地政策可能不一样)
3、限缴费比率为缴费基数×1%的人员。
以上就是生育保险新规的相关知识,想了解更多社保相关知识,可以返回瑞方人力首页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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