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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栏目:工伤保险  作者:瑞方人力  时间:2018-10-10

  工伤复发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社保中的工伤保险也就是为了保障,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而有的时候在时间段治疗好之后,有的工伤还可能复发,今天小瑞要讲的就是工伤复发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复发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第1张

  参保单位的工伤职工,如果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若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将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后,在得到工伤保险机构的确认之后,可以享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工伤康复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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