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方人力】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标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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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社保基数
城镇户籍
类型 最低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 单位承担比例 个人承担比例 单位最低金额 个人最低金额 单位最高金额 个人最高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3087 15435 16% 8% 493.92 246.96 2469.60 1234.80
基本医疗保险 2858.4 14292 8.5% 2.0% 242.96 57.17 1214.82 285.84
失业保险 3102 0.70% 0.30% 21.71 9.31
工伤保险 3315 16575 1.12% 37.13 185.64
大病医疗 120 120
小计 795.72 433.44 3870.06 1640.64
合计 1229.16 5510.70

社保缴费计算方法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942.98=2193×(19%+8%)+3067×(0.6%+0.4%)+3067×(6.5%+2.0%)+3067×(1%+0%)+3067×(0.8%+0%)+3067×(0.14%+0%)

您是否是以下类型企业

怀化人力资源事务外包服务

免费赠送 1200元 大礼包

社保卡办理

免费

¥200

医疗保险报销

免费

¥200

社保转入

免费

¥200

生育备案

免费

¥200

生育报销

免费

¥200

社保信息修改

免费

¥200

标准服务

  • 社保、公积金服务
  • 咨询增值服务
  • 薪酬代发服务
  • 企业福利服务
  • 代理记账服务

怀化人力资源事务外包资质证书

社保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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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都包括哪些?

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都有哪些

  城镇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有简称为城镇医保的)。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都包括哪些? 第1张

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

  2、失业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有工勤人员的国家机关及其工勤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内资企业、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和港、澳、台地区驻宁人员除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乡镇企业所有职工和退休(职)人员。

  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均要参加大病医疗救助。

  4、工伤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以及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编制外使用的人员。

  5、生育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编制外使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