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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到外地生育能报销吗?
怀孕了到外地生育能报销吗?生育保险对于女性朋友来说可能是还是很有作用的,能够在生育期间得到不少补贴,所以大家也是比较在意的,有朋友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就是在快要生育的时候,可能在异地生育了,而缴纳的社保不在那,那么怀孕到外地生育能报销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怀孕了到外地生育能报销吗?
待遇的申领或支付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者终止妊娠之后的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者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的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者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的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的资料为: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参保职工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需提供的资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以上就是怀孕了到外地生育能报销吗?的资料,想了解其他社保相关知识的,可以返回瑞方人力首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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