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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费用报销怎么报销?

栏目:生育保险  作者:瑞方人力  时间:2022-12-19

  产检费用报销怎么报销?社保中大部分人比较关注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于生育保险大多数人就不太了解了,其实生育保险报销这方面的知识,大家还是需要知道的,因为这对于女性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福利,错过岂不可惜。生育期间产检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下面,我们就去了解一下产检费用报销流程吧!

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是一个地方法规,因此相关费用报销流程各个地区也有区别。以下列举广州和上海地区的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广州: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上海:

  符合生育保险条例的妇女生育后,可以到指定的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第十八条(审核与计发)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产检费用报销怎么报销? 第1张

产检时哪些费用生育保险可以报销

  第一次检查: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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