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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新闻: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民的生活,国家对于医疗保险政策也在不断的更新完善,小瑞了解到医疗保险最新的新闻,17种抗癌药将纳入医保,下面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据了解,截至到11月7日,包括北京、福建、四川等在内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确定了具体执行日期。这其中,已经有8个省、自治区开始执行。
在今年的6月,国家医保局启动了,新的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44个目录外独家抗癌药经过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在征得企业意愿的情况下,最终17个药品谈判成功。
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同时要求各省(区、市)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在2018年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这17种谈判抗癌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其中有10种药品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
福建省是全国第一个将本轮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省份,从10月25日起已经开始执行。随后,各省份陆续开始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以上就是医疗保险新闻: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的资料,想了解其他社保相关知识的,可以返回瑞方人力首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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