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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这两项政策延长至2024年底!

栏目:成都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时间:2023-05-16

本文转载自:“武侯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明确了!这两项政策延长至2024年底!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9号)文件规定: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0.4%,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二、自2023年5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统一按照基准费率0.2%、0.4%、0.7%、0.9%、1.1%、1.3%、1.6%、1.9%的80%执行,即分别执行0.16%、0.32%、0.56%、0.72%、0.88%、1.04%、1.28%、1.52%,实施期限至2024年底。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实际缴费费率由三个因素确定:1、基准费率;2、阶段性降率政策;3、浮动费率

  温馨提示:

  1、2023年3月31日调整费率浮动时,缴费不足12个月的单位未参与浮动;

  2、“-0.5”表示下浮50%;“-0.2”表示下浮20%;“0”表示不浮动。

明确了!这两项政策延长至2024年底! 第1张

  举个例子:来看看工伤实际缴费费率是怎么算的?

  某单位属四类行业,在上一考核期(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有支付工伤待遇,支缴率为0.2951,2023年5月起,该单位的工伤实际缴费费率是多少呢?

  基准费率:该单位通过网经系统查询,确认其属四类行业,则其基准费率为0.9%;

  阶段性降率政策:根据川人社发〔2023〕9号文规定,按照基准费率的80%执行;

  浮动费率:该单位支缴率为0.2951,通过网经系统查询,确认其浮动费率为“-0.2”,即费率为原费率的80%;

  则该单位可计算其工伤实际缴费费率为0.9%*80%*80%=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