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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社保基数
类型 最低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 单位承担比例 个人承担比例 单位最低金额 个人最低金额 单位最高金额 个人最高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2170 10810 19% 8% 412.30 173.60 2053.90 864.80
基本医疗保险 2170 10810 8.0% 2.0% 173.60 43.40 864.80 216.20
失业保险 2170 10810 0.70% 0.30% 15.19 6.51 75.67 32.43
工伤保险 3600 10810 0.40% 14.40 43.24
生育保险 3600 10810 0.50% 18 54.05
大病医疗 15 15
小计 648.49 223.51 3106.66 1113.43
合计 872.00 4220.09

社保费计算方法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942.98=2193×(19%+8%)+3067×(0.6%+0.4%)+3067×(6.5%+2.0%)+3067×(1%+0%)+3067×(0.8%+0%)+3067×(0.14%+0%)

您是否是以下类型企业

荆门人力资源事务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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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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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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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入

免费

¥200

生育备案

免费

¥200

生育报销

免费

¥200

社保信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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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标准服务

  • 社保、公积金服务
  • 咨询增值服务
  • 薪酬代发服务
  • 企业福利服务
  • 代理记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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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识

2017-2018年荆门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2016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报销,生育保险最低基数及比例|社保基数怎么算?|最新荆门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怎么办理?军人的兵龄是可以申请视作交纳年限。也就是说,当军人退伍后,其当兵多少年,就等于缴纳了多少年的养老保险。那么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又该如何办理呢?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一、参保对象

  (一)国家政策规定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包括: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镇复员士官、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残疾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其他安置在企业的1954年11月以后入伍并参加过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和参加过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以下简称“部分军队退役人员”)

  (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以外,至2009年1月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的军队退役人员(男1949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在服役期间或退出现役后,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或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期间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不再享受军队退役人员参保待遇。

  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重复参保。

  二、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退伍证或复员证及复印件(2份)。如证件遗失,须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其档案内相关退出现役材料的复印件(2份),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简称服役证明材料)。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第1张

  三、参保流程

  (一)材料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到县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县社保处)二楼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一式三份,县民政局安置办、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使用碳素笔)。

  (二)资格审核: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县民政局四楼)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参保登记:参保人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四楼副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三楼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到二楼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在县社保处业务股隔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县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四、其他事项

  (一)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本人申请,可以从2005年1月起补缴。

  (二)至2009年1月超过劳动年龄的军队退役人员(国家明确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除外),暂不办理。

  (三)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人自愿可申请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四)退役人员首次参保缴费以后,如系企业职工应由企业按月代为缴纳;如系自由职业者可每年缴纳一次(时间以7月——11月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