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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942.98=2193×(19%+8%)+3067×(0.6%+0.4%)+3067×(6.5%+2.0%)+3067×(1%+0%)+3067×(0.8%+0%)+3067×(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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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2018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报销,生育保险最低基数及比例|最新北京最低社保基数|社保入税调整后怎么算?
如何计算生育津贴有多少?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的福利之一,虽然,现在很多地区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了,但是,参加职工社保医疗保险的朋友,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一样可以申领生育津贴,享受生育保险福利。那么,如何计算生育津贴有多少呢?
成都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分为两类:
职工生育津贴 = 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天)× 产假天数;
个体人员生育津贴 =个体人员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365(天)× 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和工资是不能同时享受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如何计算生育津贴有多少?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享受,大家可以看看上文将的原因。了解更多社保生育保险政策知识,请关注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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