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方人力】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标杆品牌

企业咨询热线:4000-028-820 四川个人咨询热线:4000-028-821

媒体报道

中华网报道
中华网报道
中华网

人力资源服务信赖品牌

凤凰网报道
凤凰网报道
凤凰网

先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搜狐网报道
搜狐网报道
搜狐网

2018中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值得信赖品牌奖

新浪网报道
新浪网报道
新浪网

开启SaaS+人力资源创新生态模式

腾讯新闻报道
腾讯新闻报道
腾讯新闻

深度简化外包公司工资

企业都会出现的税务问题

选择工资外包 为企业降低成本

通过组织结构再造、薪酬结构设计、交易支付设计并结合全国各地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企业成本最优化、员工收益最大化、薪资社保个税公积金四平衡的一种顶层设计服务。
企业减轻税务负担

企业成本降低

员工财富增值

员工财富增值

工资外包就选瑞方人力

专业团队

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专家型顾问团队和法务团队,可提供专业知识和高品质的服务咨询

全国网络

服务网络遍全国,能提供品质如一的服务,能更详细的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

精细管理

瑞方人力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拥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获得企业信用评级标准:AAA级。

严谨合规

资深的法律专业团队敏锐洞察最新政策法规变化,提供新法解读和实操建议,确保所有业务操作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

我们有幸参与1000+企业的成功之旅

已有许多大型企业选择我们

  • 外企外包工资 合作企业
  • 代发工资 人力资源事务外包 合作企业
  • 工资外包账务处理 合作企业
  • 外包工资怎么做账 合作伙伴
  • 企业外包工资 合作伙伴
  • 劳务外包员工工资待遇 合作伙伴
  • 外包工资如何入帐 合作公司
  • 外包工工资怎么保证 合作公司
  • 会计外包发放工资 合作公司

工资外包常识

南充外包工资公司|外包工资公司有哪些?哪家好?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薪酬优化,工资代发,人事管理,人员派遣,岗位外包,社保代理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注意啦!本月起高新政务中心换地址啦!

  注意啦!本月起高新政务中心换地址啦!大家办理很多事情需要跑政府中心,而因为不知道政府中心的具体地址跑错的情况频频发生。近期,高新政府中心要换地址了,大家快来看看新地址在哪里?

注意啦!本月起高新政务中心换地址啦!

  从11月1日起,高新政务中心就换地址了:

  1、变更地址:益州大道中段999号

  交通路线:地铁1号线 世纪城站 或 天府三街站,地铁5号线 大源站,下地铁后,可步行或乘共享单车、公交车到达

  2、搬迁安排

  第一批次搬迁入驻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公安办证中心、出入境接待大厅、天府新谷办税大厅。

  搬迁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31日,同时暂停上述点位延时服务,2021年11月1日将在新址正式运行。

  第二批次搬迁入驻单位:南区政务大厅、企业注册大厅。

  搬迁时间:2021年11月6日至7日,同时暂停上述点位延时服务,2021年11月8日将在新址正式运行。

  3、咨询电话:85339008

  下面是其他各个区的办理社保业务的地址(仅供参考):

注意啦!本月起高新政务中心换地址啦! 第1张

  注意啦!本月起高新政务中心换地址啦!高新区企业需要去政务大厅办理事务的,请认准最新地址哦。了解企业员工人力资源事务外包服务,请关注我们网站咨询在线服务人员。

了解工资外包

南充外包工资公司|外包工资公司有哪些?哪家好?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薪酬优化,工资代发,人事管理,人员派遣,岗位外包,社保代理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医保新政策:6项医疗费用拟不纳入医保报销

  医保新政策:6项医疗费用拟不纳入医保报销。社保医疗保险政策会根据当前社会情况不断的进行调增,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强调了6项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医保新政策:6项医疗费用拟不纳入医保报销

  国家医保局就《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征求意见稿》对医保的筹资和待遇、基金管理、医药服务、公共管理服务、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多项内容进行了规定。其中,《征求意见稿》强调六项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十六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六)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医保新政策:6项医疗费用拟不纳入医保报销 第1张

  一、在筹资和待遇方面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人员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并实行用人单位统一代扣代缴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具备多种身份的人员,按照可享受的最高待遇给予补贴,不得重复补贴。

  二、在法律责任方面

  《征求意见稿》明确,集中采购机构如未执行集中采购平台挂网、撤网等交易规则和标准;滥用集中采购职权、限制市场竞争或者导致不公平竞争;在集中采购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集中采购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医药企业如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给予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贿赂;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不及时签订购销协议、不履行供货承诺、未按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供货;竞标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对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或中止相关医药企业或相关药品、医用耗材参与集中采购的资格并予以公告;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三、在打击治理骗保等

  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方面

  《征求意见稿》指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个人实施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行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个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医保新政策:6项医疗费用拟不纳入医保报销。上文介绍了《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大家可以阅读了解。医保可以报销就医后产生的部分医疗费,减轻经济压力。没有参加社保医保的朋友,赶紧参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