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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时工外包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目前的企业对于用工模式的改变是很多的,大多都使用灵活用过模式、劳务外包、劳务派遣等,今天我们就来看看零时工外包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

一、用工灵活,节约本钱。
很多企业都是有季节性用工的所以企业都会招聘临时工来解决企业的定单问题,但是现在临时 工也不是这么好招聘的怎么办呢。例如临时工外包是一种不错的用工方式,一旦企业的定单增多或产品转型,就可以向外雇佣一些广州临时工以增加内需,不至于闲暇是又浪费了员工,一举两得,因法定工作时间减少,这样可以节约本钱。
二、便于管理,减少事务性工作。
企业员工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到员工档案、劳动合同管理、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社会平安等一系列工作。而这些繁琐的事务性工作是非常浪费人力物力的如果企业采取临时工外包的用人方式,就可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证事务中解脱出来,减少了企业的事务性工作,让企业集中精力搞好生产经营。
三、能够可以降低招工费用。
用人单位采用广州临时工外包的用人方式,企业就再也不需要制定招工方案和计划,也不需要发布招工广告,只要把需要用人的数量、工种、技能和基本条件等提供给劳务公司,所有招用事宜均由广东招才通公司办理,用人单位不需支付场地租用费、人力费、广告费等费用。同时,也可防止招进不符合要求的临时工在处置上的麻烦。
以上就是零时工外包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的资料,想了解相关知识的,可以返回首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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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司法解释一全文(2018新版本)。社会保险法能保障社保参保人员的基本权益,保障人民的利益。所以,大家有多了解社会保险法。下面,给大家看看社会保险法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9年9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人民法院适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认定保险合同是否成立,适用合同订立时的法律。
第二条 对于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认定无效而适用保险法认定有效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而保险标的转让、保险事故、理赔、代位求偿等行为或事件,发生于保险法施行后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第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保险法施行后,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第五条 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下列情形下的期间自2009年10月1日起计算:
(一)保险法施行前,保险人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保险法施行后,适用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十日的;
(二)保险法施行前,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保险法施行后,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行使解除权,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三十日的;
(三)保险法施行后,保险人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二年的;
(四)保险法施行前,保险人收到保险标的转让通知,保险法施行后,以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请求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适用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三十日的。
第六条 保险法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案件,不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09.10.01,截至2018年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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