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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交的五险白交了吗?很多农村户籍的朋友,在城市工作,通过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社保。很多人问,是不是换城市上班和会户籍地上班,之前缴纳的五险就白交了。是这样吗?
在外地缴纳的五险不会白交。五险一金当中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1、养老保险转移:持原单位离职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用人单位参保社保局打印个人参保缴纳凭证,再将凭证交给你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转入。
2、住房公积金可以凭离职证明办理一次性提取。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3、工伤及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目前仅有部分城市规定可以跨省转移。
换城市工作后对五险一金的处理办法首先考虑的是办理社保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一、可以转回来的。在外地交的社保能转回来,当你不在外地工作了,带好原单位给你的离职证明,去原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业务,然后转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累积并入社保年限。
二、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四、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在外地交的五险白交了吗?上文简单的解答了大家关于外地缴五险的疑问,社保五险福利保障好,建议没参加社保参保缴费的朋友积极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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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社保五险中的一些,补充医疗在很多地方又被称为大病医疗,但是,补充养老保险却没有多少人听说过,所以,对于补充养老保险都不是很了解。那么,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哪些特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不具有强制性和盈利性。而是一项企业福利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战略重要组城部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养老保障“多支柱”战略的重大制度安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国家养老金、个人储蓄性养老金一起构成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是企业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企业保障制度,企业或职工承担因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产生的所有风险;国家或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不直接干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和基金运营,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则,依规监管。
三、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必须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必须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必须已建立完善的集体协商机制。
1、采用个人账户积累模式。
2、一般情况下,只有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3、缴费来源主要是企业的自有基金、奖励与福利基金,基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积累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不能进行市场化投资。
5、企业自愿建立,国家不强制。
1、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
2、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3、出国定居提前领取;
4、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的提前领取。
【温馨提示】这是由于其补充养老保险本身具有的社会保险性质决定的,所以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辞职,除了上述情况一般不能领回保险金。所以,员工离开单位后其个人帐户仍由经办机构管理。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
2、出国、出境定居并办理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的;
3、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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