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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公司可以代缴成都的社保吗?有朋友说自己的公司在外地但是有派员工到成都地区常驻办理公司业务,员工之前社保是缴纳在公司注册地的,现在员工说想要成都的社保,怎么解决呢?那么外地公司可以代缴成都的社保吗?
其实代缴社保的公司也就是为了解决企业的这些问题,当然外地的公司企业,可以缴纳成都的社保。这也要找好成都的人事外包公司进行操作。找正规的企业来做,可以更加的放心。比如 瑞 方 人 力。
外地有社保还能在成都代缴社保吗?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在成都市外,曾经缴纳过社保,现在停保了,想在成都开始缴纳社保;
2、在成都市外,曾经缴纳过社保,现在仍在缴纳,想在成都也缴纳一份。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同一时间段,两地同时缴纳的社保,后期是不能进行合并的,只能退还其中一个缴纳地社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此可见,目前,还是可以同时缴纳两个城市的社保的,只是后期要做好这一时间段社保合并不了的准备。这也就相当于,缴是可以缴,但是又不能享受两份保险,毫无意义。
其实,现在很多外地户籍人员代缴成都社保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后期能够享有购房资格;也有很多人想代缴成都的社保,享受成都的或者生育保险待遇……
不管是何种的意图,只要有心留意,都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就算在外地有社保,目前也是可以代缴成都的社保的。只要权衡了利弊,就能很好地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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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生育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再生育的申请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那么对于申请再生育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再生育申请条件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再生育申请材料
1、基本材料:办理手续时,申请人应当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
夫妻一方非本市居民的,应出具户籍地街道(镇)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婚育证明;若社区(村)了解申请人的婚育情况,可由社区(村)出具《婚育证明》。
2、不同情形再生育条款的证明材料:除基本材料外,还必须提供再生育的不同条款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再生育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可到本市居民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办理。申请人应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提交基本材料以及依据再生育的不同条款所需的证明材料。
(二)社区(村)代理:社区(村)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受街道委托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补正再生育申请材料通知书》(见附件3)。对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婚育情况承诺书》。对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再生育申请受理通知书》。社区(村)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签署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到街道(镇)。
(三)街道(镇)审核:街道(镇)对情况清楚,材料齐全的将审核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自接受社区上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四)区审批与决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自收到街道(镇)上报意见之日起5日内作出再生育审批决定,并予以公布。审批结束后,街道(镇)应在7日内将《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和《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送达申请人;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应将《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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