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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信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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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值得信赖品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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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SaaS+人力资源创新生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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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专员外包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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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能报销多少钱?

  生育医疗费能报销多少钱?生育保险是社保五险中的一险,对于生育保险报销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处理,大家对于生育保险比较关注的就是可以保险多少生育医疗费。

生育保险报销规定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温馨提示】

  ①、由于国家并没有对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进行统一规定,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每个地区都有差异,因此参保人应咨询当地社保局,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②、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我国并未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统一规定,由各区自行制定执行。例如上海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如需了解本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请拨打本区社保服务热线12333。

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生育医疗费能报销多少钱? 第1张

生育险报销说明

  参保人报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以下情形不能报销: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算一算你生育能拿到多少钱?

  生育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例】:生活津贴的期限为产假98天,难产假15天,晚育假30天,合计143天,按最低标准计算:2892÷30X143=13785.2元。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总计在1678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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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伤亡什么情况下不算工伤?

  员工伤亡什么情况下不算工伤?参加工作,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保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员工因公伤亡,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有的情况下员工伤亡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员工伤亡什么情况下不算工伤?
 

员工伤亡什么情况下不算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所谓的“三工”。

  “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是“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作用。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强调的是受到的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存在有因果关系。

  如果员工因个人利益、个人私怨等原因受到暴力伤害,显然无法认定为工伤。

  3、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

  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亦进行了明确,“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上下班交通事故是工伤认定的常见类型,但并非所有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能认定为工伤,这里需考虑员工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如何理解?具体是指“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结论为员工个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实务中较为常见的病是心脏病、脑出血、心肌梗塞等突发性疾病。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员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员工伤亡什么情况下不算工伤? 第1张

  6、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请假回家后再到医院救治或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3687号裁定书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上述条款主要是针对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要紧急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情况而设定的。如果是在回家之后再到医院救治或突发疾病死亡的,就不属于这一条规定的适用范围。

  7、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又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二)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这里需注意司法实践中的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的情形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答复》(【2014】行他字第2号)中意见如下: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的,如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似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考虑到请示所涉案件中张诗春舍身救人的行为值得提倡,建议你院与下级法院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尽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做好相关安抚工作,以妥善化解争议。

  8、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井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社会影响恶劣,对国家、社会和公民的财产、利益等损害较大,本着引导公民遵纪守法的精神,对于故意犯罪的恶劣情形,法律设定了不利后果,将其排除在工伤保险制度之外,不予认定工伤。

  “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需特别注意的是,过失犯罪导致的伤亡不影响工伤认定,比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9、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亡的

  法律将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情形排除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外,主要是考虑国家的一些法律规定禁止醉酒后工作、醉酒后驾车等,因此,由于醉酒导致行为失去控制而引发的各种事故不能作为工伤处理,这样规定也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职工酒后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10、自残或者自杀的

  “自残”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伤害自己的身体,井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

  “自杀”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有的自残或者自杀是员工精神状态导致的,但也有的不能排除是为了获得工伤待遇导致的,自残或者自杀与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员工应对其主观故意承担责任,因此,不能认定工伤。

  11、非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的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

  人社部于2020年2月21日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普遍关心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等方面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其中关于工伤认定问题,人社部意见如下: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员工伤亡什么情况下不算工伤?上文介绍了一些情形下员工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大家可以仔细阅读了解。了解更多社保工伤保险政策知识,请关注我们网站。瑞方人力提供劳务派遣、岗位外包、人力资源事务外包、薪酬优化、招聘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需要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单位,可以咨询网站在线服务人员,或电话咨询:4000-02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