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方人力】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标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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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信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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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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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值得信赖品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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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SaaS+人力资源创新生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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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简化企业人事管理

企业都会出现的税务问题

选择人力资源外包 为企业降低成本

通过组织结构再造、薪酬结构设计、交易支付设计并结合全国各地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企业成本最优化、员工收益最大化、薪资社保个税公积金四平衡的一种顶层设计服务。
企业减轻税务负担

企业成本降低

员工财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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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就选瑞方人力

专业团队

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专家型顾问团队和法务团队,可提供专业知识和高品质的服务咨询

全国网络

服务网络遍全国,能提供品质如一的服务,能更详细的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

精细管理

瑞方人力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拥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获得企业信用评级标准:AAA级。

严谨合规

资深的法律专业团队敏锐洞察最新政策法规变化,提供新法解读和实操建议,确保所有业务操作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

我们有幸参与1000+企业的成功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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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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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什么时候调整?

  每年7、8月份左右。

  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按要求及时调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相关调整工作原则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

  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

  已开通网上服务大厅的缴存单位可通过单位网厅“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单位附属信息管理-差异化缴存”“单位缴存状态变更-降低缴存比例”事项申请办理。

  (二)线下办理

  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

2024年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什么时候调整? 第1张

  特别提示

  (一)缴存单位应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当年1月1日起适用。因调整基数时间滞后产生的缴存差额,单位应申请补缴。

  (二)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的上、下限规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办理职工以往年度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时,汇补缴标准不应超过对应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上、下限。

  (三)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一年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缴存单位因操作失误等原因需对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进行更正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线上线下渠道申请办理。

了解人资源力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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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成都生育医疗待遇提高!已经生娃还能享受吗?

  参加了职工社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且马上有生育打算的朋友们有福了,从6月1日起成都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待遇提高。不少朋友们近期留言询问,新政策实施按生娃时间?还是住院时间?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官方最新解答来了!

成都优化调整生育医疗待遇

今日起,成都生育医疗待遇提高!已经生娃还能享受吗? 第1张

  图源:成都医保

  01、优化调整城镇职工生育医疗待遇政策

  (一)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1000元;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二)生育医疗费。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参保女职工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500元。

  终止妊娠有存活婴儿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按生育标准执行。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足限额支付标准的,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据实支付。

  02优化调整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政策

  (一)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二)生育医疗费。参保人员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4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参保人员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12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210元。

  参保人员终止妊娠有存活婴儿的,享受产前检查费待遇,生育医疗费待遇按生育标准执行。参保人员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足限额支付标准的,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据实支付。

  政策来源:成都医保局

  政策原文:https://cdyb.chengdu.gov.cn/ylbzj/c128998/2024-05/10/content_c64bc0be9fc04d17840d48e07c05c8d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