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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在遇到生病治疗情况下,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一个险种。那么关于医疗保险条例,你有没有了解过?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职工医疗保险条例全文。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与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其他参保人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是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管理。各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医保办)负责本辖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市卫生、劳动保障、财政、审计、药品监督、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是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费用的结算、拨付以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医疗帐户)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和缴费
第四条(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按照市医保局的规定,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手续时,应当根据市医保局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及时将用人单位的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市医保局。
第五条(职工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及缴费比例)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六条(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及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
第七条(医疗保险费的列支渠道)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
第八条(征缴管理)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缴费数额的计算、缴纳的程序以及征缴争议的处理,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个人医疗帐户、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
第九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构成。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计入个人医疗帐户外,其余部分纳入统筹基金。
第十条(个人医疗帐户的建立)市医保中心在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应当为职工建立个人医疗帐户。
第十一条(个人医疗帐户的资金计入)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下列比例计入在职职工个人医疗帐户:(一)34岁以下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二)35岁至44岁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l%;(三)45岁至退休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下列比例计入退休人员个人医疗帐户;(一)退休至74岁以下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二)75岁以上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5%。
第十二条(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停止计入)职工应当缴纳而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中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或者第三款规定计入资金。
第十三条(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使用和计息)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
个人医疗帐户年末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息,并计入个人医疗帐户。
第十四条(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查询)职工可以查询本人个人医疗帐户中资金的计入和支出情况,市医保局、区县医保办和市医保中心应当为职工查询提供便利。
第十五条(附加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的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附加基金)。
以上就是医疗保险条例的部分内容,想了解更多社保相关知识,可以返回瑞方人力首页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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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认为社保当中,对我们最有用的莫过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了。但是并不是很清楚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在换工作的时候也没有很好的去管理,而导致医疗保险的中断。所以今天小编要和大家讨论一下医疗保险断缴之后会有什么影响?

医疗保险是由什么组成的?
医疗保险的账户是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就是我们在医保卡看到的那个余额,这个里面的钱可以用在门诊医疗费、去医保定点药店买药;统筹账户不会在医保卡中体现出来,他的主要作用是在住院治疗的医药费、恶性肿瘤等大病门诊费上。
医保断缴,哪些保障会受到影响?
现在好多毕业开始工作的学生,由于刚接触社保对于社保不了解。所以在换工作的时候,或者想休息一阵子,又或者想自己做些事情,就会不去管理我们的社保导致社保中断。注意,在社保中断的次月就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保的待遇。另外,中断对于医保连续缴纳的累计时间有影响,这样就会影响到我们今后的一些权益。
医疗相关权益的影响
前断时间传闻医保断缴后个人账户会被清零,当然这个传闻并不属实。已经有权威专家出来说明了。但社保中断确实会影响到医疗相关的权益,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接下来我们以深圳为例,来看看连续缴纳时限长短的影响。
办法中说到“参保人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医疗保险参保中断不超过三个月的,视同连续参保;参保中断超过三个月,再次参保时重新计算连续参保时间。”从这里看出,断交一个月马上补缴,连续参保时间是不受影响的。
大病医疗保险
根据参保人员的连续社保缴纳时间,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是由基本医疗保险的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来支付的,支付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从60%到90%不等。
统筹基金支付额度
根据参保人员连续参保时间的不同,统筹基金支付的额度也就不同。(医保每个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都会有一定的限额。)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度
根据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的不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就不同。
医疗保险断缴有什么影响?
最后说说我们医疗断缴影响最大的吧,大家都知道在退休后我们有养老保险可以给我们生活的保障,那么其实医保在我们退休后也是后很大的作用的。医保连续缴满规定的年限后,在退休后就能够继续享受医保的待遇。注意:是连续缴纳哦,所以说我们要注意尽量不要让社保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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