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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封顶是多少?我们都知道公积金缴纳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并且,公积金缴纳比例单位个人是一样的。大家不清楚的就是公积金缴存比例封顶是多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即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封顶缴存比例为12%,各省市可以在最高缴存比例下确定本省市住房公积金封顶缴存比例。
【国管公积金】:现行我国国管住房公积金封顶缴存比例按照国家住房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行,单位和个人最高缴存比例分别为12%。2016年我国国管公积金月缴存封顶为4654元。
我国并未对住房公积金封顶缴存基数进行明确规定,有各省市自行制定。目前我国广东等省份规定,住房公积金封顶缴存基数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如需了解本地区公积金封顶缴存基数请拨打本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公积金封顶比例从20%调整为12%有以下目的与影响:
1、最主要的目的——降低企业负担
对于公积金缴存比例过高的城市,企业负担相对较重,过高的人力成本,使得很多企业转型面临较大困难。通过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扶持企业。毕竟经济的发展需要市场主体支撑。
2、最直接的影响——实发工资增加、个税增加
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后,员工实发工资将增加,在工资总额一定的前提下,扣款减少,实得工资增加。员工可支配收入增加,能够有更多消费选择。但同时,由于公积金属于税前扣款,公积金少了,工资多了,个税也会相应小幅增加。
3、最重要的影响——个人收入降低那些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职工,虽然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了,职工实发工资增加了,但如果是从20%直接降到12%,公司将少缴8%的公积金,等于职工损失了8%左右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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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这件事,是大家讨论了很久的,至于什么时候实施,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实施意见》,详细规定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后的主要政策。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合并实施不是取消生育保险,并非险种的“合并”,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的一项独立险种仍将保留,“五险”不会变“四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了解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确保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仍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今后“五险”不会变“四险”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是取消生育保险,并非险种的“合并”,而是通过管理运行层面上的合并实施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的一项独立险种仍将保留,“五险”不会变“四险”。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将会进一步有利于增强制度保障功能、推进人口政策落实和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有利于增强制度保障功能,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发挥大数法则效应;强化基金共济,提高抗风险能力;更有利于提高生育保障效能,让更多的女职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同时,还有利于推进人口政策落实和管理服务效能的提升。2016年国家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通过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做大做强基金池子,可以平衡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提升基金支撑能力,确保制度可持续、稳健发展;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人口政策调整重大战略,提供更为有力的制度支持,缓解部分育龄妇女“不敢生”“生不起”的后顾之忧;更好地支持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实施。

合并实施后将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
《意见》规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要将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增加到协议内容中,并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统一执行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经办管理统一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原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并入医疗保险结算平台。完善信息系统统计功能,建立统一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数据库,进一步开发运用信息系统管理功能,定期分析基金运行的数据指标变化情况,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待遇享受人员、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切实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夯实基础。
参保登记、征缴和管理将统一
《意见》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要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摸清底数,实现应保尽保。
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并入后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举例,比如原来单位缴费费率,职工医保8%,生育保险0.8%,这样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为8.8%。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仍按原职工医疗保险费率缴费,并按原规定享受相关医疗费用待遇。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
据悉,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贯彻意见将于今年9月底前出台,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江苏省实施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意味着全国各地实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日子不远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作用还是很大的,大家还没有缴纳社保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赶快参保缴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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