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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代理机构有哪些?哪家好?社保代理是一种人事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很多企业为了更好地管理员工社保,就会选择和社保代理机构合作,让社保代理机构管理员工社保。那么,社保代理机构有哪些?哪家好呢?选择社保代理机构合作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社保代理机构有哪些?
社保代理机构有很多,有的人力资源公司也可以提供社保代理服务,例如:瑞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瑞方人力是比较老资格的社保代理服务公司,从各方面来看都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员工社保代理合作对象。
瑞方人力提供社保代理服务已经有13年之久了,同时,有社保代理服务应该有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书,是受专业认证的社保代理公司。同时,瑞方人力还在四川各地级市开设了很多的分公司,重庆、贵阳、西安等地共有分公司30多家,规模大。
除此之外,还有专业的社保代理品牌,【社保028】。瑞方人力社保代理服务好,提供一对一的服务,让每个合作对象都有专业的一对一的客服人员,为合作对象答疑解惑。
选择社保代理机构应该注意什么?
第一,必须审查资质,既然寻找一个社会保障机构来汇出社会保障,他们当然希望找到一个可靠和可靠的机构。因此,公司必须首先有资格汇出社会保障并完成证书,以确保不会有原则问题。
第二,自己计算一下成本。这个所谓的成本不仅是缴纳的社保费用,还有社保代理公司的代理费用。就目前市面上现有的社保代理公司来看,代理费最低的是几块钱,再高的有几十块钱的,也有几百块钱的。这时候最好的做法就是货比三家,选择几个比较有意向的社保代理公司,每个方面都对比对比,价位也选比较平均的,至于那种几块钱、免费代缴社保的,小编劝你还是算了吧,不可信。
第三,对比一下服务,看是不是一对一的。好的社保代理公司,比如瑞方人力一定是有专业、优质且实战经验丰富的团队,都不会给你糊弄了事,你有什么需求提出来,社保代理公司会根据你的需要给你推荐合理的方案。而且市面上确实有很多社保代理机构,都不是专做社保代理缴纳的,而是把客户二次分包给其它机构代缴。举个例子,就是你本来跟甲公司签协议代缴社保的,但实际上给你代缴社保的却是乙公司,这样一来有可能会让安全性降低,也可能会让你的社保缴纳不及时。
社保代理机构哪家好?瑞方人力专业的社保代理公司,资质、公司实力、规模、价格、服务,都是比较有良心的。了解更多社保代理、人事外包、岗位外包、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知识,请关注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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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制度各不相同,按照筹资机制和待遇水平,其养老金制度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
1、以德国、美国、日本为代表的“传统型”。这一类型坚持“选择性”的保障原则,即对不同的社会成员适用不同的保障标准,保障费用由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负担,待遇保障的给付标准同劳动者的收入和交纳社会保险税(费)相挂钩,强调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2、“福利型”,主要实行于英国、瑞典等西欧国家。这一类型制度坚持“普遍性”的保障原则。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保障的范围包括“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需要,保障待遇水平较高,国家负担过重。
3、“国家型”,前苏联以及东欧等国家都曾实行这类制度。它坚持“国家统包”的保障原则,保障费用由国家和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必缴纳保障费用,保障的范围包括了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这种制度的弊病主要是国家和企业负担过重。
4、“储蓄型”,主要被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采纳。这类保障制度实行“个人帐户积累”的原则,保障费用由劳资双方按比例交纳,以职工个人名义存入个人帐户,在职工退休时,将该费用连本带息以一定形式发给职工个人。这种制度有利于树立职工自我保障的意识,具有较强的激励机制,但同时也存在着难以兼顾社会公平的缺陷。
(一)覆盖面不全,未来隐患巨
首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工业化的发展潜力巨大。
农村城镇化,农民进城务工化,己由必然趋势发展为客观现实。而现有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数两个不同的系统,各自实施的办法互不衔接,结果造成了农民工游离于社会养老保险之外的局面。这些农民工一是数量惊人,具估算每年约有一亿农民进城务工。二是这些农民工己成为准城镇居民,未来很难再依靠土地实现养老,这样庞大的社会群体的养老需求没有纳入供给计划,势必造成将来养老金供需严重失衡,最终成为国家的养老负担。
(二)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够强
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能够按照价格信号从一个部门和地区向另一个部门和地区转移。我国已经进行国有企业的重组, 这种流动显得尤其重要。
员工在流动时应能携带他们积累的养老金福利。如果流动意味着失去自己的养老金福利,他们将不愿这样做。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科技、管理等各类人才,占全国总数七成以上,由于没有“个人帐户”,阻碍了他们向企业的流动。而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
(三)资本积累严重不足
成功的养老金制度应有助于资本的积累,进而推动经济发展。但我国现行的养老金制度却不然,体现为基金积累严重不足。中国有巨大的基础建设和长期投资项目的需求,由于缺乏长期储蓄手段,大部分家庭储蓄只是中短期的,不能为长期贷款提供稳定的基础。
养老金调整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3] 《决定》明确,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养老金可继承
人社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回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之后钱会‘充公’”,李忠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李忠指出,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李忠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就是说,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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